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7-01-06 02:10 8205 人阅读 收藏

1、龙华区补贴20万;2、光明新区补贴30万;3、福田区补贴15万;4、宝安区补贴10万;5、龙岗区补贴20万;6、南山区补贴10万;7、罗湖区补贴30万;8、大鹏新区补贴20万;9、盐田区补贴30万(拟定);10、坪山区补贴30万。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一般在三年以上开始做)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时间

第一批  网上时间:4月15日--5月13日

      材料时间:4月17日--5月16日

第二批  网上时间:6月15日--7月14日

      材料时间:6月19日--7月17日



标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否符合条件?可申报哪些项目?点击按钮进行评估!
可申报项目评估

相关推荐
申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