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2022年第三批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指南
2022-06-2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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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基本信息,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资助范围和方式:
(一)资助范围:2020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支付的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
资助标准:
贴息比例不超过已支付利息总额的50%,同一家企业在同一批次扶持计划中的贴息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笔利息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再享受本次资助;同笔利息获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利息。
申请条件:
(一)已经获得在本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支持体育企业生产经营的贷款;
(二)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三)单个企业申报贴息资助的贷款利息总额不低于5万元;(四)近2年不存在将获批的银行贷款用于套现、炒股、放贷等情形的;(五)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六)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申请材料:
登录“ 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 ”,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经网上初审通过后,通过该系统打印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申请单位承诺书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商事主体资格的纸质文件。
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标签: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