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须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福田区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体育、旅游、娱乐业等产业的中小企业。
3.2022年3月1日(含)至8月31日(含)期间,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获得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机构),支持其任意一笔银行贷款且银行贷款利息已支付,借款付息状态处于正常状态。
4.支持以企业(机构)名义的银行贷款,电子渠道贷款、个人名义的银行贷款不列入支持范围。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规下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1年年度纳税证明
4、贷款合同
5、银行贷款还款证明
6、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申请时间:
2022-03-28至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