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企业(机构)2021年在福田区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企业(机构)2021年在福田区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3.贴息金额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本项目已获资金支持的,区政府其它政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不重复支持。
4.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法人企业,且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
5.2022年3月1日(含)至8月31日(含)期间,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获得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机构),支持其任意一笔银行贷款且银行贷款利息已支付,借款付息状态处于正常状态。
6.支持以企业(机构)名义的银行贷款,个人名义的银行贷款不列入支持范围。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2、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1年年度纳税证明
5、银行贷款合同
6、银行贷款还款证明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
申请时间:
2022-03-28 至 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