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政策重点支持属于创意设计、影视和动漫、演艺和音乐、新媒体和网络文化、文化软件及游戏、数字出版、文化旅游、高端工艺美术、高端印刷、高端文化设备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文化企业及社会组织,属于住宿业、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及社会组织,属于场馆运营、赛事举办等体育企业及社会组织等。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项目说明
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在银行申请贷款,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给予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30%的支持,最高支持120万元。(同一企业原则上最多可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支持、担保费用支持中的两项支持,同一企业的同一笔贷款限申请以上三项中的一项支持。)
申请条件及资助方式
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在银行申请贷款,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给予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30%的支持,最高支持120万元。
申请条件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无需上传,提交后在系统打印,提交纸质材料盖公章即可)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3、申报企业简介
4、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完税证明(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
5、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合同
=6、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7、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8、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申请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28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
标签:知识产权质押、文体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