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设计-贷款贴息支持(建筑业)
2021-10-16 10:23 13785 人阅读 收藏

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措施重点支持建筑业及属于建筑装饰设计行业中的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勘察设计、规划设计、软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灯光照明设计、消防设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社会组织等。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业及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中第三至五条、第十一条适用于建筑业及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第六至十条适用于建筑装饰设计企业。


项目说明

对企业在深圳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贴息金额为该企业上年度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万元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3、申报企业简介

4、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完税证明(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

5、贷款合同

6、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7、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8、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受理时间

2021-06-10至2021-10-31


标签:建筑装饰设计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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