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利息支持50%、单笔最高50万元扶持,给予不超过担保(服务)费用50%、单笔最高20万元扶持。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申请额度100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三)贷款本息已还清。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贷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担保合同书及担保费用、其他服务费用的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相关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申请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28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