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科技金融项目备案申报指南
2021-07-20 18:06 3230 人阅读 收藏

一、申报内容

进一步降低区内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年度预算中预留部分资金作为补贴,对已纳入罗湖区新兴产业企业库内的科技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贷款的利息、保险、担保及知识产权质押费用给予补贴。


二、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资助标准:对符合孵化贷项目条件的企业补贴银行利息及全部担保费用或保费的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成长贷项目条件的企业补贴银行利息及全部担保费用或保费的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项目条件的企业补贴银行利息及中介机构收取各项费用总额(包括担保费、保费、评估费、知识产权质押费用等)的7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罗湖税收贡献限制。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内依法注册经营正常,获得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区国高培育库企业可申请孵化贷项目;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成长贷项目;具有专利成果通过(非房产抵押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二)科技金融贷款项目用途,限于解决企业研发及生产经营项下支出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保险及知识产权质押费用等产生的流动资金贷款。

(三)企业于上一年在我局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为期一年以内的贷款并在我局备案,获贷款企业在按时还清本息后申请贴息贴保等。银行贷款获批时间可先于科创局确认备案时间(上年度银行合作期限内贷款都可申请科技金融信贷支持)。

(四)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及担保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包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罗湖蓝海村镇银行、高新投、中小担、国任保险。


四、 申报材料

(一)《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科技金融项目备案申请书》(系统填报后生成打印)。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等)。

(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七)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及知识产权质押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相关贷款、抵押、质押合同、保单,银行放款的进账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标签:科技金融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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