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获得科技金融支持,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中小科技企业。
二、资助标准
进一步降低区内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对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给予补贴。
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2、获得A级以上评级(含A级),并在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3、从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四、申报材料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资金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贷款卡正反面;
6、企业借款凭证:包括借款借据、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7、《企业贷款结清证明》;
8、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